執行異議案件… 第一節 執行行為異議… 902.執行行為異議的一般規定. 903.執行行為異議的形式要件 904.執行行為異議的提出時間. 905.執行行為異議的立案…· 906.消極立案、審查的救濟…· 907.通知異議人和相關當事人. 908.執行法院變更后的異議審查 909.利害關系人的范圍 910.執行行為的范圍 911.2008年4月1日前后的執行行為 912.再次提出異議的處理… 913.執行實施機構的配合 914.執行行為異議的審查處理……· 915.申請復議權及其載明… 916.執行行為異議審查期間的執行…… 917.執行行為異議與案外人異議同時提出的處理 918.執行行為異議與案外人異議相混淆的處理 919.案件受理異議的審查處理… 920.執行管轄異議的審查處理… 921.債務人實體異議的審查處理.· 922.債務抵銷的審查處理……
第二節 案外人異議…… 923.案外人異議的一般規定… 924.案外人異議的形式要件. 925.案外人異議的提出時間 926.案外人異議的立案 927.消極立案、審查的救濟. 928.通知異議人和相關當事人. 929.執行法院變更后的異議審查 930.再次提出異議的處理 931.執行實施機構的配合 932.案外人異議案件的審查內容 933.權利人的判斷標準 934.另案生效法律文書排除執行異議的處理 935.案外人異議的審查處理 936.救濟途徑及其載明 937.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的執行 938.案外人異議之訴審理期間的執行 939.申請執行人未提起異議之訴的處理 940.案外人異議之訴判決后的處理· 941.申請執行人優先受償權的保護. 942.無過錯買受人物權期待權的保護之一 943.無過錯買受人物權期待權的保護之二 944.消費者物權期待權的保護. 945.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與消費者保護 946.不動產預告登記的保護· 947.不動產租賃權的保護 第三節 不予執行…… 948.不予執行的一般規定 949.不予執行申請的期限. 950.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審查處理. 951.仲裁裁決的部分不予執行. 952.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救濟途徑. 953.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審查期間的執行 954.沒有仲裁協議、違反法定程序的認定 955.撤銷與不予執行相同理由抗辯的禁止 956.仲裁協議效力的抗辯 957.仲裁調解書申請不予執行的禁止 958.仲裁機構的配合 959.申請不子執行涉外仲裁裁決、香港、澳門仲裁裁決的審查處理 960.申請不予執行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處理 961.勞動仲裁裁決撤銷與不予執行相同理由抗辯的禁止.… 962.不予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的審查處理 963.公證債權文書的部分不予執行… 964.不予執行公證債權文書審查后的救濟途徑 965.擔保債務公證債權文書的不予執行.
第二十五章執行異議案件
第一節 執行行為異議 902.【執行行為異議的一般規定】 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行為違反法律或司法解釋規定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執行行為異議。 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行為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 903.【執行行為異議的形式要件】 異議人提出執行行為異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具體的異議請求、事實、理由等內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二)相關證據材料; (三)送達地址和聯系方式。 904.【執行行為異議的提出時間】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應當在執行程序終結之前提出,但對終結執行措施提出異議的除外。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終結執行行為@提出異議的,應當自收到終結執行法律文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未收到法律文書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人民法院終結執行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905.【執行行為異議的立案】 執行行為異議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內立案。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 執行行為異議申請材料不齊備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告知異議人在三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不予受理。 異議人對不予受理或者駁回申請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906.【消極立案、審查的救濟】 執行法院收到執行行為異議后三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無正當理由超過法定期限不作出異議裁定的,異議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指令執行法院在三日內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內作出異議裁定。 907!就ㄖ愖h人和相關當事人】 人民法院應當在執行行為異議案件立案后三日內通知異議人和相關當事人。 908.【執行法院變更后的異議審查】 執行案件被指定執行、提級執行、委托執行后,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原執行法院的執行行為提出異議的,由提出異議時負責該案件執行的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執行法院的下級人民法院的,仍由原執行法院審查處理。 909.【利害關系人的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利害關系人提出執行行為異議: (一)認為人民法院的執行行為違法,妨礙其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債權受償的; (二)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措施違法,妨礙其參與公平競價的; (三)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措施違法,侵害其對執行標的的優先購買權的; (四)認為人民法院要求協助執行的事項超出其協助范圍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 (五)認為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人民法院違法執行行為侵害的。 910.【執行行為的范圍】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過程中或者執行保全、先予執行裁定過程中的下列行為違法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進行審查: (一)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以物抵債、暫緩執行、中止執行、終結執行等執行措施; (二)執行的期間、順序等應當遵守的法定程序;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侵害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911.【2008年4月1日前后的執行行為】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提出異議或申請復議,只適用于發生在2008年4月1日后作出的執行行為;對于2008年4月1日前發生的執行行為,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提起申訴,按監督案件處理。 912.【再次提出異議的處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同一執行行為有多個異議事由,但未在異議審查過程中一并提出,撤回異議或者被裁定駁回異議后,再次就該執行行為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913.【執行實施機構的配合】 執審查機構在審查執行行為異議案件過程中,根據案情需要可以向執行實施機構了解案件情況或者調取卷宗。 914.【執行行為異議的審查處理】 人民法院對執行行為異議,經審查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ー)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異議; (二)異議成立的,裁定撤銷相關執行行為; (三)異議部分成立的,裁定變更相關執行行為; (四)異議成立或者部分成立,但執行行為無撤銷、變更內容的,裁定異議成立或者相應部分異議成立。 915.【申請復議權及其載明】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執行行為異議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國事另遊,啪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作出裁定時,應當告知相關權利人申請復議的權利和期限。 916.【執行行為異議審查期間的執行】 執行行為異議審查期間,不停止執行。 被執行人、利害關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停止相應處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申請執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繼續執行的,應當繼續執行。 917.【執行行為異議與案外人異議同時提出的處理】 案外人基于實體權利既對執行標的提出排除執行異議又作為利害關系人提出執行行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進行審查。 案外人既基于實體權利對執行標的提出排除執行異議又作為利害關系人提出與實體權利無關的執行行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和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進行審査。 918.【執行行為異議與案外人異議相混淆的處理】 人民法院在審査過程中發現第三人對執行行為提出異議,但其主張的實質內容是對執行標的主張實體權利以對抗執行的,應當告知第三人變更其異議請求的內容和理由,第三人拒不變更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919!景讣芾懋愖h的審查處理】 被執行人認為執行案件不符合受理條件而提出異議,或者雖針對執行通知、執行裁定書等提出異議,但實質是認為執行案件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執行審查機構應當參照執行行為異議的規定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異議成立,并駁回申請執行人的執行申請,已經采取執行措施的,予以糾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異議。 異議審查和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920.【執行管轄異議的審查處理】 人民法院受理執行申請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提出。 常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執行審查機構應當參照執行行為異議的規定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銷執行案件,并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時,應當告知相關權利人申請復議的權利和期限。 管轄權異議審査和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921.【債務人實體異議】 被執行人以債權消滅、喪失強制執行效力等執行依據生效之后的實體事由提出排除執行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進行審査。 除本規范第922條規定的抵銷情形外,被執行人以執行依據生效之前的實體事由提出排除執行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依法申請再審或者通過其他程序解決。 發生法律效力的異議或復議裁定確認債務已經消滅或部分消滅的,執行實施機構應當依此確定應執行的標的額。已執行標的額超過應執行標的額的,應當責令申請執行人退回相應案款,拒不退回的,予以強制執行。 922.【債務抵銷的審查處理】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被執行人請求抵銷,請求抵銷的債務符合下列情形的,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債務性質不得抵銷的以外,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已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或者經申請執行人認可; (二)與被執行人所負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
第二節 案外人異議 923.【案外人異議的一般規定】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所有權或者有其他足以排除執行標的轉讓、交付的實體權利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案外人異議。 對案外人提出的異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 924.【案外人異議的形式要件】 異議人提出案外人異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具體的異議請求、事實、理由等內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二)相關證據材料; (三)送達地址和聯系方式。 925.【案外人異議的提出時間】 案外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指向的執行標的執行終結之前提出;執行標的由當事人受讓的,應當在執行程序終結之前提出。 926.【案外人異議的立案】 案外人異議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內立案。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 案外人異議申請材料不齊備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告知異議人在三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不予受理。 異議人對不予受理或者駁回申請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927.【消極立案、審查的救濟】 執行法院收到案外人異議后三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無正當理由超過法定期限不作出異議裁定的,異議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査后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指令執行法院在三日內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內作出異議裁定。 928.【通知異議人和相關當事人】 人民法院應當在案外人異議案件立案后三日內通知異議人和相關當事人。 929.【執行法院變更后的異議審查】 執行案件被指定執行、提級執行、委托執行后,案外人對原執行法院的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的,由提出異議時負責該案件執行的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執行法院的下級人民法院的,仍由原執行法院審查處理。 首先查封、扣押、凍結法院將財產移送其他法院執行后,案外人對該財產提出異議的,參照前款規定審查處理。 930.【再次提出異議的處理】 案外人撤回異議或者被裁定駁回異議后,再次就同一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931.【執行實施機構的配合】 執行審查機構在審查案外人異議案件過程中,根據案情需要可以向執行實施機構了解案件情況或者調取卷宗。 932.【案外人異議案件的審查內容】 對案外人提出的排除執行異議,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下列內容: (一)案外人是否系權利人; (二)該權利的合法性與真實性; (三)該權利能否排除執行。 933.【權利人的判斷標準】 對案外人的異議,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判斷其是否系權利人: (一)已登記的不動產,按照不動產登記簿判斷;未登記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按照土地使用權登記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相關證據判斷; (二)已登記的機動車、船舶、航空器等特定動產,按照相關管理部門的登記判斷;未登記的特定動產和其他動產,按照實際占有情況判斷; (三)銀行存款和存管在金融機構的有價證券,按照金融機構和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賬戶名稱判斷;有價證券由具備合法經營資質的托管機構名義持有的,按照該機構登記的實際投資人賬戶名稱判斷; (四)股權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登記和企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信息判斷; (五)其他財產和權利,有登記的,按照登記機構的登記判斷;無登記的,按照合同等證明財產權屬或者權利人的證據判斷。 案外人依據另案生效法律文書提出排除執行異議,該法律文書認定的執行標的權利人與依照前款規定得出的判斷不一致的,依照本規范第934條規定處理。 934.【另案生效法律文書排除執行異議的處理】 金錢債權執行中,案外人依據執行標的被查封、扣押、凍結前作出的另案生效法律文書提出排除執行異議,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該法律文書系就案外人與被執行人之間的權屬糾紛以及租賃、借用、保管等不以轉移財產權屬為目的的合同糾紛,判決、裁決執行標的歸屬于案外人或者向其返還執行標的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應予支持; (二)該法律文書系就案外人與被執行人之間除前項所列合同之外的債權糾紛,判決、裁決執行標的歸屬于案外人或者向其交付、返還執行標的的,不予支持; (三)該法律文書系案外人受讓執行標的的拍賣、變賣成交裁定或者以物抵債裁定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應予支持。 金錢債權執行中,案外人依據執行標的被查封、扣押、凍結后作出的另案生效法律文書提出排除執行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非金錢債權執行中,案外人依據另案生效法律文書提出排除執行異議,該法律文書對執行標的權屬作出不同認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案外人依法申請再審或者通過其他程序解決。 申請執行人或者案外人不服人民法院依照本條第一、二款規定作出的裁定,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935.【案外人異議的審查處理】 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的異議,經審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權益的,裁定駁回其異議;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權益的,裁定中止執行。 936.【救濟途徑及其載明】 當事人、案外人對案外人異議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認為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作出裁定時,應當告知相關權利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權利和期限。 937!景竿馊水愖h審查期間的執行】 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以及駁回案外人執行異議裁定送達案外人之日起十五日內,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案外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解除對異議標的的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申請執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繼續執行的,應當繼續執行。 因案外人提供擔保解除查封、扣押、凍結有錯誤,致使該標的無法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擔保財產;申請執行人提供擔保請求繼續執行有錯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938.【案外人異議之訴審理期間的執行】 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審理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申請執行人請求人民法院繼續執行并提供相應擔保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 人被執行人與案外人惡意串通,通過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妨害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處理。申請執行人因此受到損害的,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被執行人、案外人賠償。 939.【申請執行人未提起異議之訴的處理】 人民法院對執行標的裁定中止執行后,申請執行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未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七日內解除對該執行標的采取的執行措施。 940.【案外人異議之訴判決后的處理】 對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人民法院判決不得對執行標的執行的,執行異議裁定失效。對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人民法院判決準許對該執行標的執行的,執行異議裁定失效,執行法院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恢復執行。 941.【申請執行人優先受償權的保護】 申請執行人對執行標的依法享有對抗案外人的擔保物權等優先受償權,人民法院對案外人提出的排除執行異議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942.【無過錯買受人物權期待權的保護之一】 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943.【無過錯買受人物權期待權的保護之二】 金錢債權執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該不動產; (三)已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部分價款且將剩余價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執行; (四)非因買受人自身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 944.【消費者物權期待權的保護】 金錢債權執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名下的商品房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二)所購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買受人名下無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價款超過合同約定總價款的百分之五十。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名下的商品房提出異議,符合本規范第943條規定的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945.【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與消費者保護】 人民法院在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認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但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946.【不動產預告登記的保護】 睿金錢債權執行中,對被查封的辦理了受讓物權預告登記的不動產,受讓人提出停止處分異議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符合物權登記條件,受讓人提出排除執行異議的,應予支持。 947.【不動產租賃權的保護】 對承租人請求在租賃期內阻止向受讓人移交占有被執行的不動產,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租賃合同并占有 使用該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承租人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承租被執行的不動產或者偽造交付租金證據的,對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節 不予執行 948.【不予執行的一般規定】 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或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人民法院受理執行申請后,被執行人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不予執行該仲裁裁決或公證債權文書。 949.【不予執行申請的期限】 當事人請求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或者公證債權文書的,應當在執行終結前向執行法院提出。 950.【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審查處理】 不被執行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經審查不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申請。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951.【仲裁裁決的部分不予執行】 仲裁構裁決的事項,部分有本規范第950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對該部分不予執行。 應當不予執行部分與其他部分不可分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952.【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救濟途徑】 要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駁回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申請后,當事人對該裁定提出執行異議或者復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953.【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審查期間的執行】 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案件審查期間,不停止執行。被執行人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954.【沒有仲裁協議、違反法定程序的認定】 本規范第950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沒有仲裁協議”是指當事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仲裁協議被認定無效或者被撤銷的,視為沒有仲裁協議。 本規范第950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違反法定程序”,是指違反仲裁法規定的仲裁程序和當事人選擇的仲裁規則可能影響案件正確裁決的情形。 955.【撤銷與不予執行相同理由抗辯的禁止】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被駁回后,又在執行程 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執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56.【仲裁協議效力的抗辯】 食延當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提出異議,在仲裁裁決作出后以仲裁協議無效為由提出不予執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提出異議,在仲裁裁決作出后又以此為由提出不予執行抗辯,經審査符合本規范第950條、第770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957.【仲裁調解書申請不予執行的禁止】 當事人請求不予執行仲裁調解書或者根據當事人之間的和解協議作出的仲裁裁決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58.【仲裁機構的配合】 根據審查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的實際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仲裁機構作出說明或者向相關仲裁機構調閱仲裁案卷。 人民法院在審查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案件過程中作出的裁定,可以送相關的仲裁機構。 959.【申請不予執行涉外仲裁裁決、香港、澳門仲裁裁決的審查處理】 對涉外仲裁裁決、香港仲裁裁決、澳門仲裁裁決的不于執們申請,適用本規范第770條、第771條、、第811條、第840奈的規定審查處理。 960.【申請不予執行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處理】 半甲請執行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調解書,被執行人提出證據證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經審查核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裁定不予執行: (一)裁決的事項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范圍,或者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二)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三)仲裁員仲裁該案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四)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勞動爭議仲裁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執行裁定書中,應當告知當事人在收到裁定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起訴。 961.【勞動仲裁裁決撤銷與不予執行相同理由抗辯的禁止】 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終局裁決,用人單位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勞動仲裁裁決被駁回后,又在執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執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62.【不予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的審查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一)公證債權文書屬于不得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 (二)被執行人一方未親自或者未委托代理人到場公證等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公證程序的; (三)公證債權文書的內容與事實不符或者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 (四)公證債權文書未載明被執行人不履行義務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同意接受強制執行的。 經審查不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不予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申請。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公證債權文書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裁定不予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的,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963.【公證債權文書的部分不予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的事項,部分有本規范第962條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對該部分不予執行。 應當不予執行部分與其他部分不可分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公證債權文書。 964.【不予執行公證債權文書審查后的救濟途徑】 公證債權文書被裁定不予執行后,當事人對該裁定提出執行異議或者復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就債權爭議提起訴訟。 當事人不服駁回不十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申請的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時,應當告知其申請復議的權利和期限。 965.【擔保債務公證債權文書的不予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對主債務和擔保債務同時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人民法院應予執行;僅對主債務賦予強制執行效力未涉及擔保債務的,對擔保債務的執行申請不予受理;僅對擔保債務賦予強制執行效力未涉及主債務的,對主債務的執行申請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擔保債務的執行申請后,被執行人僅以擔保合同不屬于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范圍為由申請不予執行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