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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律師曹敏,在全國各地辦理了大量施工合同,工程欠款,工程質量糾紛案件,能把工程和法律有機結合;不按常規套路出牌;擅長疑難,復雜,冤假,錯案;綜合法律,紀檢,監察處理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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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安徽省合肥市中級法院執行建設工程糾紛爛尾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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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安徽省合肥市中級法院執行建設工程糾紛爛尾樓 |
|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通過創新執行監管新模式,成功盤活滁州市瑯琊區一處爛尾多年的房地產項目,民營建設企業絕處逢生,上千名購房戶等來了新房,49件執行案件順利執結。 項目爛尾陷破產邊緣 安徽祥住置業有限公司(下稱祥住公司)是肥東縣的一家中小型房地產企業,自身經濟實力并不雄厚。2011年,祥住公司通過公開競拍,以8320萬元的價格摘得滁州市瑯琊區73.12畝土地使用權,2012年3月開工建設“世紀紳城”。該住宅小區規劃三期,一期于2014年交付使用,但產權證一直無法辦理。二期開工建設后,由于祥住公司資金短缺,無力支付施工單位工程款,項目一度處于停工爛尾狀態。 “從2014年5月停工起,便陸陸續續有案件訴至法院,最多的時候一天能同時接到3家法院發來的傳票。”施工現場負責人潘化明介紹,“一部分拿不到房子的購房戶,開始上訪。” 2016年3月,合肥中院受理安徽某建筑公司與被執行人祥住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執行標的額4200萬元。隨后,合肥、滁州等地8家法院48件案件陸續進入執行程序,總金額達2.2億元。“案涉土地上,8家法院對土地使用權、預售房產進行了多次查封或輪候查封,銀行、擔保公司對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相互交織在一起。”合肥中院執行局法官謝玉金回憶剛接手案件時的情形,“該案實際情況是‘執行不能’,執行陷入僵局。” 此時,祥住公司已處于破產邊緣。 執行法官變身“項目監理” “面對1000多戶購房人的利益,‘一破了之’‘一賣了之’的辦案思路,只會激化矛盾,債權人、實際施工人、購房人、農民工的權益都會因資產的貶損而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合肥中院執行局局長翟純如是分析。 于是,合肥中院執行局提出盤活樓盤的執行思路,由法院進行執行監管,先讓樓盤復工建設,推進項目運營,解決執行難問題。以司法公信為背書,法院大力協助祥住公司引入新的施工方,先對184套已經領取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兩棟樓恢復施工。同時與相關法院、銀行和擔保公司反復磋商,將分散于各處的處置權移交合肥中院一并處置,用“一把鎖”來開啟執行之門。 合肥中院提出,在案涉土地房產被查封抵押的狀態下,允許開發商進行現房銷售和備案的構想,得到了滁州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和瑯琊區政府的鼎力支持。主管部門函復同意現房銷售款進入法院指定監管賬戶,與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等,一并由合肥中院負責監督處理。 小區房屋銷售很快轉入正軌。一方面,買受人的購房款(首付款+銀行按揭款)全部進入法院監管賬戶后,由合肥中院向產權登記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房產證,保障了購房戶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隨著銷售收入不斷增長,合肥中院按照合同及施工進度,監督支付項目工程款及土地抵押權人債權,結余款項按法律規定支付其他債權人,案件執行逐漸步入良性循環。 執行監管模式的推動下,“世紀紳城”第三期的6棟住宅樓已進入竣工驗收階段,年后即可交付。 執行監管管出新局面 019年6月,正值江淮地區梅雨季節,小區供電主線被一家施工單位挖斷,造成很大安全隱患。執行法官得知消息后,立即從合肥趕往工地,組織搶修,恢復供電。為確保小區用電長久安全,在執行法官的監管下,開發商為小區新建配電房,外加一路供電,實現雙路供電,雙重保障。 在合肥中院主導下,一期業主全部辦理了產權證,解決了多年的信訪問題。同時,監督開發商為小區新建了消防系統及一所大型泵站。 每隔兩個月,合肥中院就要對工程進度進行一次調查,從每一筆工程款項的支付,到電梯采購安裝等,都實施執行監管。合肥中院要求所有工程均按施工進度支付工程款的90%,必須留下10%作為質保金。在電梯采購合同中,合肥中院對合同內容進行風險把控,加入“電梯安裝后若存在質量問題,乙方無條撤回電梯,并全額退款,不得影響交房日期”的條款。合肥中院副院長程洛發認為,“這些措施在保證質量、推進工期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有力維護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執行監管把我們從泥潭中拉了出來,我們也一定要造出精品工程對得起購房戶,回報社會。”祥住公司負責人王繼祥表示。 隨著小區建設工程的不斷推進,合肥中院根據工程進度組織施工單位、開發商進行審計決算,支付工程款。工程全部竣工后,合肥中院執行局將把所有決算的審計報告移交司法鑒定部門,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再次進行審計。“要做到每一筆賬都明明白白,干干凈凈。”謝玉金說。 “我們滁州市區至今還有大大小小五六個爛尾項目,因為被輪番查封,一直得不到復生,合肥中院執行監管的辦法給我們城市建設帶來了很大亮點,這條路值得學習。”滁州市土地儲備中心任易金成言語中充滿期待。 據介紹,合肥全市法院立足當地經濟發展實際,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圍繞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在共贏中謀求新發展,取得新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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